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柴油发电机组并列(网)运行操作
发布时间:2020-01-07 14:42:5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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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多台发电机并列运行时,作并列运行的各台发电机,其最大功率与最小功率的比值应不超过3。作并列运行的各台发电机,必须符合以下4个条件:三相相序相同、频率相等、电压相等、电压相位角相同.为使并列运行各台发电机的功率分配差度符合要求,以下2项是必须的:i是有功功率由内燃机提供,因此各内燃机的调速特性必须相同或相近;二是无功功率由发电机提供,其AVR (自动电压调节器)中的调差环节的调差曲线应具有下垂特性,且各台特性应相同或相近。

  并列运行的基本操作方法
 (1)断开隔离开关QS,合上空气开关QF (对于无QS直接用QF的,则应断开QF),然后起动待并机组,调节其转速和电压,通过频率表、电压表、同步指示仪检测,确认上述4个条件与主机相同时,迅速合闸,交流接触器KM接通,然后合上QS,KM断开,完成并列投人操作。合上该机负荷开关,投入并列带载运行。

 (2)功率分配。投人并列运行的机组,通过发动机调速机构,调节其应带的有功功率,通过AVR调压电位器,调节其应带的无功功率。为了将负载按比例转移给新并机组,主机须相应调小其有功和无功功率,之后靠各台调速特性和调差特性,自动调节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分配,确保分配差度符合要求。

 (3)退出并列运行。由于总负载减小,正在并列运行的某台机组需要退出,其方法是:通过该机组的内燃机和发电机的AVR,逐渐减小其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直至空载,再断开空气开关QF,脱离并列,内燃机减速至停机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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